嘉绒藏族的男女婚前交往比较自由,但婚姻一般由父母决定,也有自己找对象后取得父母同意的。
定婚时,男家须找一个“刹恩玛”媒人,先给女家送酒一瓶,酥油一小碗。若女家接后吃了,就算定了婚。女家不索取彩礼,嫁妆也就是手工织的花带子及鞋垫之类。结婚那天新娘的亲友送新娘到男家,新娘、新郎和送亲的人一起围着锅庄转三圈,即算成婚。第二天,新娘便随娘家的人回娘家住一段时间才回男家,有的要生了小孩后才回男家。农忙或是过年时都要回婆家,做完庄稼过了年又回娘家。一直到生了第一个小孩才到婆家长住。孩子一般从父姓,上门(即招赞)则从母姓。更多的是“址索挂”或请喇嘛取名,有的贯上寨名,没有姓则以寨名代字辈。
上门指男的到女家去,名“招上门”,主要原因是女家没有儿子,在家里留一个种田地的女子,所以要招一个女婚上门做活。家里的一切完全由女人照管,并且男方要随女家姓。若女嫁出去后死了,娘家又没有其他人.女家的妈就可以将女婿索回做自己的儿子,另娶一女人做他的媳妇。
在以前,还流行一种“爬墙墙”的习俗,一般在平常的人家才有。当哪家的小伙子看上了某家的姑娘,可以在晚上到姑娘家爬墙(一般姑娘住在三楼),爬到姑娘房间的窗前,如果姑娘对小伙子倾心,会为他开窗。次日,小伙子从姑娘家的大门出去。而后,男方即通过媒人到女家提亲,双方有意,婚事就可以基本确定了。当然,这种婚事的前提也是在青年男女双方相互有意才成。 |